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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山实时图像 冬雪


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看房,签约2011-3-15
周日礼拜之后第一次去看房,两套;昨天周二看第三套房,看中了,回家就打电话,约定周五签约。五月入住。这么快,老婆看房看了一年多,是她的功劳。女儿高兴地说,这几天觉得自己特别高兴。可以向国内发邀请信了,有足够空间了。
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
读高中的女儿在推上发了GOD BLEss #JAPAN!
@Jianghuai08 @1989jasmine 茉莉花革命,需要不同身份的人各司其责。国内普通民众,尽量少讲话多散步。海外的尽最大可能在网上发言,推波助澜。国内有民望的知识分子,少散步,在土共法律范围内,为被捕民众呼吁。奉献多一点,自由就多一点!中国人! #cn313 #cnjasmine
不惜窒息中国的互联网,窒息中国互联网经济,窒息中国经济,口口声声经济发展是他们统治的合法性,都不顾了 @banid 新建的专网将是中国互联网的唯一国际出口。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将开始实行接入国际互联网准入制度,任何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用户,需提前向工信部备案,并提交申请材料。 #cn313 #cnjasmine
http://icer.ws/fc
读高中的女儿在推上发了GOD BLEss #JAPAN!
茉莉花313我日本人民祈祷!平安日本!
@flypig: 北京要是 8.8 级地震,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把网线都拔了!要你们发图,要你们散布恐慌,要你们他妈讨论死了多少人,要你们求救!求尼玛逼救啊?我们有他妈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搜索人民子弟兵,屁民都鸡巴别瞎闹!
@wmeng8
吴邦国讲话指出:“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多年一直把法律当作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但口头上还是在讲法制。吴邦国本次讲话,等于否定了中国搞法制,哪里有法制国家的法律是服务于某个政党的?
@qhgy: 我国已探明的脑残品种齐全,储量丰富,分布广泛,总量居世界首位。
不惜窒息中国的互联网,窒息中国互联网经济,窒息中国经济,口口声声经济发展是他们统治的合法性,都不顾了 @banid 新建的专网将是中国互联网的唯一国际出口。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将开始实行接入国际互联网准入制度,任何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用户,需提前向工信部备案,并提交申请材料。 #cn313 #cnja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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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中的女儿在推上发了GOD BLEss #JAPAN!
茉莉花313我日本人民祈祷!平安日本!
@flypig: 北京要是 8.8 级地震,第一件事情肯定就是把网线都拔了!要你们发图,要你们散布恐慌,要你们他妈讨论死了多少人,要你们求救!求尼玛逼救啊?我们有他妈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搜索人民子弟兵,屁民都鸡巴别瞎闹!
@wmeng8
吴邦国讲话指出:“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多年一直把法律当作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但口头上还是在讲法制。吴邦国本次讲话,等于否定了中国搞法制,哪里有法制国家的法律是服务于某个政党的?
@qhgy: 我国已探明的脑残品种齐全,储量丰富,分布广泛,总量居世界首位。
南京
“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之间有能量交换,大气层的情况是不可复制的,而多大地震能对大气层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没有明确定论。”徐徐解释道。
至于地月距离达到19年来最近,徐徐倒是认为地月引力可能诱发地震。“每天,海边、湖边涨潮、落潮,地月引力使岩石圈受到影响,地球、月球越靠近,引力越大,是否发生地震,要看地壳是否达到临界状态,月球最多起到诱发地震作用。”
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
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们应该怎么做?
当局怕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当局最怕互联网,我们就用互联网搞定它。
当局就怕街头广场,我们就去广场,现在,为了安全,人少些,就让警察多些吧;现在,口号放在心里,民众沉默不是心中没有口号。等到处境合适,我们短暂性地占领他半小时,做不到像埃及那样占领整个广场,四分子一也好。我们打游击,我们搞笑,把民众的恐惧进一步打破。
当局就怕不知道我们会干什么,我们就要虚虚实实,散布互相矛盾信息,当局近期也在网上搞乱消息,我们也这样。反正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当局明天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们也不让当局知道我们明天是进攻还是撤退。
当局就怕我们持久战,我们这次立志就跟它耗上了。
当局就怕抓不到我们,我们就聪明地不让他们抓到,甚至暂时不去广场了。我们像无赖吗?向共产党学的,被共产党逼的,羞耻的是共产党。
当局怕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当局最怕互联网,我们就用互联网搞定它。
当局就怕街头广场,我们就去广场,现在,为了安全,人少些,就让警察多些吧;现在,口号放在心里,民众沉默不是心中没有口号。等到处境合适,我们短暂性地占领他半小时,做不到像埃及那样占领整个广场,四分子一也好。我们打游击,我们搞笑,把民众的恐惧进一步打破。
当局就怕不知道我们会干什么,我们就要虚虚实实,散布互相矛盾信息,当局近期也在网上搞乱消息,我们也这样。反正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当局明天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们也不让当局知道我们明天是进攻还是撤退。
当局就怕我们持久战,我们这次立志就跟它耗上了。
当局就怕抓不到我们,我们就聪明地不让他们抓到,甚至暂时不去广场了。我们像无赖吗?向共产党学的,被共产党逼的,羞耻的是共产党。
冲破了恐惧
茉莉花的意义就在于冲破了恐惧
89年在北京大街上的坦克象征着什么?象征着当局的恐惧民众的战略。22年来,恐惧战略成功地将民众恐惧住了,89以后,从法轮功到访民,到拆迁户,再到维权,表达和抗争的空间越来越小,宪政只能用“我没有敌人”来宣示,示威必须用散步加微笑来展开。22年怎么总结?两个字:恐惧!民众生活在越来越恐惧的处境中,其实,当局也被越来越恐惧的心理影子所包围!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表达的空间极端地在走向零。但是,事情总是从极端走向转机的。
2.20,茉莉花,冲破了恐惧,通过搞笑的形式在释放民众的心理紧张,网络、街头沉默抗争相对更有助于自我保护。民众的恐惧感在渐渐减退。走上街头的行为现在是通过有微笑掩护的,时机合适将成为公开行为。
89年在北京大街上的坦克象征着什么?象征着当局的恐惧民众的战略。22年来,恐惧战略成功地将民众恐惧住了,89以后,从法轮功到访民,到拆迁户,再到维权,表达和抗争的空间越来越小,宪政只能用“我没有敌人”来宣示,示威必须用散步加微笑来展开。22年怎么总结?两个字:恐惧!民众生活在越来越恐惧的处境中,其实,当局也被越来越恐惧的心理影子所包围!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表达的空间极端地在走向零。但是,事情总是从极端走向转机的。
2.20,茉莉花,冲破了恐惧,通过搞笑的形式在释放民众的心理紧张,网络、街头沉默抗争相对更有助于自我保护。民众的恐惧感在渐渐减退。走上街头的行为现在是通过有微笑掩护的,时机合适将成为公开行为。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茉莉花意义:街头行为,街头监督。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有认识到政府必须受到监督,但是没有反对党,没有议会政治,监督只能跑到街头上,那就是北京民主墙(曾经有过自由的墙),不过比较微弱,很快街头就被禁止聚集。80年代,直到89年,街头行为最高时北京聚集上百万。并全国遍地开花。
89以来20多年,有法轮功,有拆迁户,有访民,但少呼应,街头行为几近绝迹。经20年沉寂,茉莉花意味着街头行为正式重新登上政治舞台,没有别的办法,政府必须受到监督,这不是中共的意志能够改变的,没有反对党的监督,没有议会政治的监督,甚至司法也是他们说了算,监督只能跑到街头上。
茉莉花新创:网络与街头结合,看似有形又无形,看似无形又有形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打仗都有免战的时候,甚至不是出于机煤。要有进退自如的策略。不是找退路,而是要备有后撤的策略。退为了进,敌进我退。而这次,这次行动所以成这么大的声势全靠他们大动干戈的帮忙,十分可以考虑采取在敌退之前,自己先略撤一点
打仗都有免战的时候,甚至不是出于机煤,纯粹是被迫免战。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出于策略,要有后撤的预案:1,现在开始重点强调放人和上网自由。大家都知道上网自由当局肯定不做的,所以我们也不是在这次志在必得,所以到时候没结果大家能接受,但上网自由一定是重点,因为茉莉花的生命源头就是上网自由;对于放人,当局会做的,甚至我们不提他们都会放一些,我们应该早点提。他们不会全部放,放几个,看看动静,我们坚持提。
2,现在强调茉莉花和街头的使命是监督政府,这样我们就进退自如了,我们有形也在监督政府,无形时也是悬在政府头上的监督的宝剑。街头上人多了,是对政府的监督压力,人暂时少了,监督还是悬在上面的。他们会感受到这个悬在头上的茉莉花,他们就会对人民收敛一些,这不就是茉莉花的收获吗?我们没有败。
3,承认事实是尊重事实,也是自信的表现,适当承认第一次运动(还有无数)参与者少,但是要告诉当局,那是因为网络控制,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已经到什么程度了,连当局自己心里都是清清楚楚,所以才会大动干戈,到处都是警察,警察比散步者多。望当局好之为之,权当民众给了你一次机会。茉莉花将不停地呼吁,唤起民众。
89以来20多年,有法轮功,有拆迁户,有访民,但少呼应,街头行为几近绝迹。经20年沉寂,茉莉花意味着街头行为正式重新登上政治舞台,没有别的办法,政府必须受到监督,这不是中共的意志能够改变的,没有反对党的监督,没有议会政治的监督,甚至司法也是他们说了算,监督只能跑到街头上。
茉莉花新创:网络与街头结合,看似有形又无形,看似无形又有形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打仗都有免战的时候,甚至不是出于机煤。要有进退自如的策略。不是找退路,而是要备有后撤的策略。退为了进,敌进我退。而这次,这次行动所以成这么大的声势全靠他们大动干戈的帮忙,十分可以考虑采取在敌退之前,自己先略撤一点
打仗都有免战的时候,甚至不是出于机煤,纯粹是被迫免战。
@SpoofChina @08chartrbbs @juntaowang
出于策略,要有后撤的预案:1,现在开始重点强调放人和上网自由。大家都知道上网自由当局肯定不做的,所以我们也不是在这次志在必得,所以到时候没结果大家能接受,但上网自由一定是重点,因为茉莉花的生命源头就是上网自由;对于放人,当局会做的,甚至我们不提他们都会放一些,我们应该早点提。他们不会全部放,放几个,看看动静,我们坚持提。
2,现在强调茉莉花和街头的使命是监督政府,这样我们就进退自如了,我们有形也在监督政府,无形时也是悬在政府头上的监督的宝剑。街头上人多了,是对政府的监督压力,人暂时少了,监督还是悬在上面的。他们会感受到这个悬在头上的茉莉花,他们就会对人民收敛一些,这不就是茉莉花的收获吗?我们没有败。
3,承认事实是尊重事实,也是自信的表现,适当承认第一次运动(还有无数)参与者少,但是要告诉当局,那是因为网络控制,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已经到什么程度了,连当局自己心里都是清清楚楚,所以才会大动干戈,到处都是警察,警察比散步者多。望当局好之为之,权当民众给了你一次机会。茉莉花将不停地呼吁,唤起民众。
2011年3月8日星期二
刘路(李建强)一旦转型开始,国内张祖桦、陈子明等,海外王军涛、杨建利等,都有机会进入最高领导人的竞争。
一旦转型开始,国内张祖桦、陈子明等,海外王军涛、杨建利等,都有机会进入最高领导人的竞争。
“郭国汀:刘路(李建强)共特真相大暴露” 2009-09-06 07:08:12 [点击:540]
郭国汀:刘路(李建强)共特真相大暴露
文章摘要: 今天严正学先生的函业已充分证实刘路是流氓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无耻共特!我曾严厉批评刘路在严正学,张建红和杨天水案中的做法,明确指出他这样做是严重毁誉这些民运英雄,只有中共当局最高兴。可惜的是不少笔会负责人却迄今仍对这个伪装的人权律师实质上是个小人型的共特信任有加!
作者 : 郭国汀,
發表時間:9/5/2009
刘路是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特务业已真相大白。我自2003年1月1日始,在《中国律师网》发表了一系列政治评论,随即引起中共当局高度关注。不久该网即出现了一位“刘路”(李建强)律师,全力支持我,表现得特别勇敢。他主动四处招揽政治敏感案件,诸如:罗永忠案,杜导斌案;07年7月1日,还与我共同发起“废除或修改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致全国人大的公开函”,由此骗取了我的信任也赢得了“人权律师”的美誉。03年11月一位著名人士警告我说:“刘路是共特,其人来路不明,中国人大法学院研究生院根本查无此人”。而刘路自称:从未加入过任何中共组织,连少先队,红小兵也未加入。1989年因反对六四镇压被原单位解聘,故到中国人民大学读法学研究生。
鉴于他在中国律师网上极力支持我的表现,及他没有任何媚共言论,故当时我坚决为之辩护。然而,奇怪的是,04年2月12日我被中共当局彻底封杀在中国律师网的IP后,刘路居然没有片言只语表示,随即他也在中国律师网上消声匿迹。
05年2月23日我被中共当局非法强行停业后,刘一方面为我抗辩,同时却故意造谣说:“上海司法局在对郭律师进行处罚时查抄的电脑里发现了郭律师的‘犯罪证据’于是,行政处罚变成了刑事追究” 还造谣说:“郭律师对自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电脑被查抄时就有预感,他当时就对我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并且决定妥协”!中共当局迄今也不敢如此公然造谣,而作为“好朋友”的刘路居然如此信口雌黄造谣是何居心?!
特别是自05年6月4日,我公开声明退党(九三学社)退团退队,刘即在“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文中,提出诸多原则性错误的论断。我当即以“我为法轮功抗辩——答刘路质询函”驳斥了其“海外激进团体搞地对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没有多少正面价值的政治活动,并且推进这项活动的团体也不是什么健康的力量”之谬论。
此后刘路在几乎所有重大原则问题上,公然为中共极权暴政涂脂抹粉;对流氓中共最害怕的人和事进行几近疯狂的诋毁和打击。诸如:(1)“中共是大陆合法的领导力量,中共建立了统治秩序,中共的统治可以维持中国社会的运转。即便从自然法的角度讲,我们有革命的权利,我们也没有整合社会秩序的能力,中国只能出现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的局面。” (2)“如果执政党主动解决"六四"问题,非但不会导致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反而会带来官民双赢的局面,既对得起死者和历史,也对得起子孙和未来”; “除了审判当年的责任人之外,现政府还要向全国人民赔礼道歉,还要对"六四"受难者进行国家赔偿,对"六四"期间的被捕判刑的学生领袖、知识分子和市民进行司法甄别”;“很多学生领袖和知识分子流亡海外,构建民运组织,成为公开的反对派。这些人中,不乏将中共当成不共戴天的仇敌,逢共必反、逢华必反,必欲推翻而代之,清算 而后快的激进分子;也有理性、温和、坚持当年政治理念,希望通过和平、法制手段推进民主进程、实现民主政治的现实派。前者有天下之志,却不以苍生为念”;(3)“中共对国家的现实领导,中共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具有执政地位,绝非一种民意的自愿选择,而是一种中国式历史意志的结果”;“必须另辟蹊径,那就是以解决"六四"问题为契机来重建政权的合法性,为建立公民社会和实行民主政治提供良好的平台”;(4)“中共政权的合法性正在渐渐流失,但是还没有彻底丧失,这就是改革的理由。(5)《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它的文本的粗糙、情绪化的宣泄让我觉得评论它是对智力和汉语水平的侮辱。不光是我,你看看国内上点档次的知识分子,谁把它当会事?退党大潮是个伪命题。”此外,刘路还多次故意将[中共政权]与[中国政府]混为一谈,将[中共]与[汉族]混淆,将[反共]与[反华]等同。再者,他打着人权律师的旗号到处干的确是严重损害落难民运英雄的勾当。例如:故意造谣严正学是中共“线人”;故意诱导张建红“悔罪”;事先故意放风杨天水案和张建红案前景乐观,故意诋毁郭启真是精神病,多次建议以精神病为由救高智晟,故意提议对严正学做“行为能力鉴定”!而且多次故意诋毁高智晟,袁红冰和我本人。
必须指出:刘路一方面不时发表些激进反共言论,伪装成反共民主人士,极力投刘晓波及笔会某些人所好,钻入独立中文笔会,干了无数毁誉民运英雄破坏民运事业的勾当。
我曾数十次次明确指出:“刘路是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共特的嫌疑日益严重。因为中共专制暴政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虽然中共暴政治国无方,无知无能缺德下流前无古人后稀来者,但中 共狡诈阴险厚黑却决不容低估.如果刘路即是康平的话,刘路系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的共特则成定论”。
今天严正学先生的函业已充分证实刘路是流氓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无耻共特!我曾严厉批评刘路在严正学,张建红和杨天水案中的做法,明确指出他这样做是严重毁誉这些民运英雄,只有中共当局最高兴。可惜的是不少笔会负责人却迄今仍对这个伪装的人权律师实质上是个小人型的共特信任有加!
对张建红案,我指出刘路“既未力争公开审判,也未对对中共法院非法秘密审判提出任何抗议批评,而是极力配合当局消音,甚至放风:力虹表示他现在的想法跟原来写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 甚至可以认罪!我在《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中已充分论证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本 不是法定可以不公开审判的案件,然而李建强对中共当局的非法秘密审判不但不作任何抗辩,李明知是因为当局害怕力虹文章的内容泄露,根本不符合法定国家秘密 的法定要件,作为辩护律师不但不依法据理抗争,反而配合当局的非法秘密审判甚至消音显然是严重失职的,因为秘密审判决不可能有利于力虹!李之配合中共当局 消音只能起到抹杀英雄的负作用”。 “我多次严厉批评刘路,是因为刘路的所谓[低调妥协消音术]对人权律师的发展方向危害极大,而且明显严重损害政治案当事人的根本长远利益,如果他仅出由于 好心办坏事,还情由可原;若是奉命行事当然得揭露;说实话,我对李建强律师的真实身份持疑。尽管我们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在大原则大是非面前,友谊只能让路”。[1]“其辩护律师李建强不该说的(如所谓悔过及若不起诉认罪也可及前景乐观)大说特说,而该说的(抗议非法秘密审判辩护词及判决书)却保持高度沉默”[2]。
在严正学案中,“我之所以坚决反对李建强自以为得计的所谓[低调妥协消音]论,是因为这是将人权律师引向邪路的做法,更是严重损害政 治良心人士根本利益的做法。强力抗辩绝不等于高调,需要辩护律师深入细致扎实的调查研究吃透案情掌握案件全部细节基础上的详尽分析,提出有充分法律法理依 据,根据案件事实法定证据的辩护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寻求外力支持。而[低调]使得外界根本得不到必要的信息,声援支持只能停留在口号层面;其[妥协消 音术]带有明显贬低英雄人格消磨斗志的负作用;诸如放风(力虹说)现在的想法跟原来写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愿意认罪如果不起诉的话、建议以高智晟精神病为 由申请免责、申请严正学行为能力鉴定等均属此类损害志士名誉、精神的阴招。 严正学之所以自杀,与李建强首次会见严正学时仅告诉他案件不乐观,而不告知其海内外正在展开如火如涂的援救不无有关,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外界声援支持 的情况,才会使他感到绝望精神崩溃以致自杀。试想想当他满怀期望等来的李大律师却一本正经告知案件不乐观,可能要判十年以上徒刑,律师仅是会尽量减轻你的 处罚!而严正学并无任何犯罪行为,即便参加中国民主党也是宪法明定的权利,何况所谓入党不过是为政治难民申请之需,却要蒙受如此不白之冤,而律师的努力不 过是尽量减轻处罚,最佳者即是十年!这会让一个奋斗不息饱经风霜历经苦难的年已62岁老人多么绝望?!”[3] 当年我即指出:“李建强称:政府把该案列入国家机密,起诉意见书标着‘机密’二字。严是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为他提供辩护是我们的职责。严是一个很有良知、正义感、社会责 任心的纯粹的作家和艺术家。他如果起诉被判重刑的话,这对笔会是个很大的损失,对他个人也是很大的不幸,对国家的司法形象也是一个损害。所以,我们要尽最 大努力为他作辩护,争取相对好一点的结果。同时我也相信严正学先生没有、也不是要颠覆国家政权的人。政府对他的指控,我认为从法理上讲,是说不过去的。” 李建强还说: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他相信会以闭门方式审理,因而对案件的发展不乐观,严一旦被判有罪,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重刑。李建强又说,按规定,涉 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不能透露案情。据称,案件可能与严正学参加民主组织的活动有关。必须指出,李建强律师上述含糊其辞的言说有误导公众之嫌,且未起到一位辩护律师应有的作用”[4]。严的辩护律师李建强称要不惜一切代价披露案情真相。但却又向主审法官提出申请:要求对严正学进行行为能力鉴定和心理治疗。李再次称严正学案涉及国家机密, 不便公开于众。李之[行为能力鉴定和心理治疗] 似乎要证明严有精神病?这种要求荒唐至极!是对严先生人格尊严的污辱,这里估且不论。并没有人要求李披露所谓国家机密,仅要求其披露基本案情,以便舆论支 持。[5]
李建强会见严先生讲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严正学,没想到你的事儿比谁都多,杨天水、许万平12年、师涛10年,他们的案子都是我代理辩护的,你想想你都64岁了……”!我在办理郑恩宠,清水君,师涛及杨天水诸君的案件时,首先告知他们外界关注声援的情况,旨在给予他们精神鼓励和支持。
综上所述,李建强(刘路)是中共特务而且是极恶劣的小人型共特已是定论!
2009年9月3日
附:严正学:刘路,你为什么要如此害我?——士可杀不可辱!(自由圣火首发稿)
[1]郭国汀,“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自由圣火》2007年2月25日
[2]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自由圣火》2007年4月1日
[3]郭国汀,“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自由圣火》2007年2月25日
[4]郭国汀,“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自由圣火》2007年2月7日
[5]郭国汀,“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博讯新闻网》2007年2月10日
“郭国汀:刘路(李建强)共特真相大暴露” 2009-09-06 07:08:12 [点击:540]
郭国汀:刘路(李建强)共特真相大暴露
文章摘要: 今天严正学先生的函业已充分证实刘路是流氓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无耻共特!我曾严厉批评刘路在严正学,张建红和杨天水案中的做法,明确指出他这样做是严重毁誉这些民运英雄,只有中共当局最高兴。可惜的是不少笔会负责人却迄今仍对这个伪装的人权律师实质上是个小人型的共特信任有加!
作者 : 郭国汀,
發表時間:9/5/2009
刘路是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特务业已真相大白。我自2003年1月1日始,在《中国律师网》发表了一系列政治评论,随即引起中共当局高度关注。不久该网即出现了一位“刘路”(李建强)律师,全力支持我,表现得特别勇敢。他主动四处招揽政治敏感案件,诸如:罗永忠案,杜导斌案;07年7月1日,还与我共同发起“废除或修改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致全国人大的公开函”,由此骗取了我的信任也赢得了“人权律师”的美誉。03年11月一位著名人士警告我说:“刘路是共特,其人来路不明,中国人大法学院研究生院根本查无此人”。而刘路自称:从未加入过任何中共组织,连少先队,红小兵也未加入。1989年因反对六四镇压被原单位解聘,故到中国人民大学读法学研究生。
鉴于他在中国律师网上极力支持我的表现,及他没有任何媚共言论,故当时我坚决为之辩护。然而,奇怪的是,04年2月12日我被中共当局彻底封杀在中国律师网的IP后,刘路居然没有片言只语表示,随即他也在中国律师网上消声匿迹。
05年2月23日我被中共当局非法强行停业后,刘一方面为我抗辩,同时却故意造谣说:“上海司法局在对郭律师进行处罚时查抄的电脑里发现了郭律师的‘犯罪证据’于是,行政处罚变成了刑事追究” 还造谣说:“郭律师对自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电脑被查抄时就有预感,他当时就对我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并且决定妥协”!中共当局迄今也不敢如此公然造谣,而作为“好朋友”的刘路居然如此信口雌黄造谣是何居心?!
特别是自05年6月4日,我公开声明退党(九三学社)退团退队,刘即在“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文中,提出诸多原则性错误的论断。我当即以“我为法轮功抗辩——答刘路质询函”驳斥了其“海外激进团体搞地对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没有多少正面价值的政治活动,并且推进这项活动的团体也不是什么健康的力量”之谬论。
此后刘路在几乎所有重大原则问题上,公然为中共极权暴政涂脂抹粉;对流氓中共最害怕的人和事进行几近疯狂的诋毁和打击。诸如:(1)“中共是大陆合法的领导力量,中共建立了统治秩序,中共的统治可以维持中国社会的运转。即便从自然法的角度讲,我们有革命的权利,我们也没有整合社会秩序的能力,中国只能出现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的局面。” (2)“如果执政党主动解决"六四"问题,非但不会导致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反而会带来官民双赢的局面,既对得起死者和历史,也对得起子孙和未来”; “除了审判当年的责任人之外,现政府还要向全国人民赔礼道歉,还要对"六四"受难者进行国家赔偿,对"六四"期间的被捕判刑的学生领袖、知识分子和市民进行司法甄别”;“很多学生领袖和知识分子流亡海外,构建民运组织,成为公开的反对派。这些人中,不乏将中共当成不共戴天的仇敌,逢共必反、逢华必反,必欲推翻而代之,清算 而后快的激进分子;也有理性、温和、坚持当年政治理念,希望通过和平、法制手段推进民主进程、实现民主政治的现实派。前者有天下之志,却不以苍生为念”;(3)“中共对国家的现实领导,中共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具有执政地位,绝非一种民意的自愿选择,而是一种中国式历史意志的结果”;“必须另辟蹊径,那就是以解决"六四"问题为契机来重建政权的合法性,为建立公民社会和实行民主政治提供良好的平台”;(4)“中共政权的合法性正在渐渐流失,但是还没有彻底丧失,这就是改革的理由。(5)《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它的文本的粗糙、情绪化的宣泄让我觉得评论它是对智力和汉语水平的侮辱。不光是我,你看看国内上点档次的知识分子,谁把它当会事?退党大潮是个伪命题。”此外,刘路还多次故意将[中共政权]与[中国政府]混为一谈,将[中共]与[汉族]混淆,将[反共]与[反华]等同。再者,他打着人权律师的旗号到处干的确是严重损害落难民运英雄的勾当。例如:故意造谣严正学是中共“线人”;故意诱导张建红“悔罪”;事先故意放风杨天水案和张建红案前景乐观,故意诋毁郭启真是精神病,多次建议以精神病为由救高智晟,故意提议对严正学做“行为能力鉴定”!而且多次故意诋毁高智晟,袁红冰和我本人。
必须指出:刘路一方面不时发表些激进反共言论,伪装成反共民主人士,极力投刘晓波及笔会某些人所好,钻入独立中文笔会,干了无数毁誉民运英雄破坏民运事业的勾当。
我曾数十次次明确指出:“刘路是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共特的嫌疑日益严重。因为中共专制暴政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虽然中共暴政治国无方,无知无能缺德下流前无古人后稀来者,但中 共狡诈阴险厚黑却决不容低估.如果刘路即是康平的话,刘路系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的共特则成定论”。
今天严正学先生的函业已充分证实刘路是流氓中共精心打入人权律师队伍中的无耻共特!我曾严厉批评刘路在严正学,张建红和杨天水案中的做法,明确指出他这样做是严重毁誉这些民运英雄,只有中共当局最高兴。可惜的是不少笔会负责人却迄今仍对这个伪装的人权律师实质上是个小人型的共特信任有加!
对张建红案,我指出刘路“既未力争公开审判,也未对对中共法院非法秘密审判提出任何抗议批评,而是极力配合当局消音,甚至放风:力虹表示他现在的想法跟原来写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 甚至可以认罪!我在《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中已充分论证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本 不是法定可以不公开审判的案件,然而李建强对中共当局的非法秘密审判不但不作任何抗辩,李明知是因为当局害怕力虹文章的内容泄露,根本不符合法定国家秘密 的法定要件,作为辩护律师不但不依法据理抗争,反而配合当局的非法秘密审判甚至消音显然是严重失职的,因为秘密审判决不可能有利于力虹!李之配合中共当局 消音只能起到抹杀英雄的负作用”。 “我多次严厉批评刘路,是因为刘路的所谓[低调妥协消音术]对人权律师的发展方向危害极大,而且明显严重损害政治案当事人的根本长远利益,如果他仅出由于 好心办坏事,还情由可原;若是奉命行事当然得揭露;说实话,我对李建强律师的真实身份持疑。尽管我们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在大原则大是非面前,友谊只能让路”。[1]“其辩护律师李建强不该说的(如所谓悔过及若不起诉认罪也可及前景乐观)大说特说,而该说的(抗议非法秘密审判辩护词及判决书)却保持高度沉默”[2]。
在严正学案中,“我之所以坚决反对李建强自以为得计的所谓[低调妥协消音]论,是因为这是将人权律师引向邪路的做法,更是严重损害政 治良心人士根本利益的做法。强力抗辩绝不等于高调,需要辩护律师深入细致扎实的调查研究吃透案情掌握案件全部细节基础上的详尽分析,提出有充分法律法理依 据,根据案件事实法定证据的辩护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寻求外力支持。而[低调]使得外界根本得不到必要的信息,声援支持只能停留在口号层面;其[妥协消 音术]带有明显贬低英雄人格消磨斗志的负作用;诸如放风(力虹说)现在的想法跟原来写文章的想法有所不同、愿意认罪如果不起诉的话、建议以高智晟精神病为 由申请免责、申请严正学行为能力鉴定等均属此类损害志士名誉、精神的阴招。 严正学之所以自杀,与李建强首次会见严正学时仅告诉他案件不乐观,而不告知其海内外正在展开如火如涂的援救不无有关,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外界声援支持 的情况,才会使他感到绝望精神崩溃以致自杀。试想想当他满怀期望等来的李大律师却一本正经告知案件不乐观,可能要判十年以上徒刑,律师仅是会尽量减轻你的 处罚!而严正学并无任何犯罪行为,即便参加中国民主党也是宪法明定的权利,何况所谓入党不过是为政治难民申请之需,却要蒙受如此不白之冤,而律师的努力不 过是尽量减轻处罚,最佳者即是十年!这会让一个奋斗不息饱经风霜历经苦难的年已62岁老人多么绝望?!”[3] 当年我即指出:“李建强称:政府把该案列入国家机密,起诉意见书标着‘机密’二字。严是独立中文笔会的会员,为他提供辩护是我们的职责。严是一个很有良知、正义感、社会责 任心的纯粹的作家和艺术家。他如果起诉被判重刑的话,这对笔会是个很大的损失,对他个人也是很大的不幸,对国家的司法形象也是一个损害。所以,我们要尽最 大努力为他作辩护,争取相对好一点的结果。同时我也相信严正学先生没有、也不是要颠覆国家政权的人。政府对他的指控,我认为从法理上讲,是说不过去的。” 李建强还说: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他相信会以闭门方式审理,因而对案件的发展不乐观,严一旦被判有罪,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重刑。李建强又说,按规定,涉 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不能透露案情。据称,案件可能与严正学参加民主组织的活动有关。必须指出,李建强律师上述含糊其辞的言说有误导公众之嫌,且未起到一位辩护律师应有的作用”[4]。严的辩护律师李建强称要不惜一切代价披露案情真相。但却又向主审法官提出申请:要求对严正学进行行为能力鉴定和心理治疗。李再次称严正学案涉及国家机密, 不便公开于众。李之[行为能力鉴定和心理治疗] 似乎要证明严有精神病?这种要求荒唐至极!是对严先生人格尊严的污辱,这里估且不论。并没有人要求李披露所谓国家机密,仅要求其披露基本案情,以便舆论支 持。[5]
李建强会见严先生讲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严正学,没想到你的事儿比谁都多,杨天水、许万平12年、师涛10年,他们的案子都是我代理辩护的,你想想你都64岁了……”!我在办理郑恩宠,清水君,师涛及杨天水诸君的案件时,首先告知他们外界关注声援的情况,旨在给予他们精神鼓励和支持。
综上所述,李建强(刘路)是中共特务而且是极恶劣的小人型共特已是定论!
2009年9月3日
附:严正学:刘路,你为什么要如此害我?——士可杀不可辱!(自由圣火首发稿)
[1]郭国汀,“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自由圣火》2007年2月25日
[2]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自由圣火》2007年4月1日
[3]郭国汀,“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自由圣火》2007年2月25日
[4]郭国汀,“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自由圣火》2007年2月7日
[5]郭国汀,“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博讯新闻网》2007年2月10日
郑义的心病:掩盖“余王排郭”丑闻引发“高寒开除案”
郑义的心病:掩盖“余王排郭”丑闻引发“高寒开除案”
——我看郑义艰难地圆谎
2008-03-02 11:59:27 作者:高寒 来源:本刊首发
最近,新科笔会会长,我过去的老朋友郑义,终于憋不住要在网上谈“高寒开除案”了。可是他一张口,就谎言一串接着一串。看得我不断地摇头。这让我不由得想起胡平、吴仁华等去年是怎样用一连串的说谎来圆他们“拿下陈高郭”的丑闻,最后在辩论的那个论坛竟弄得自己狼狈不堪的。
为什么说郑义在撒谎?还是一连串地撒谎?
首先,他有意不谈时间概念:不谈“高寒开除案”究竟发生于何时?所谓“高寒诽谤陈迈平案”又发生于何时?其次,他闭口不谈所谓“高寒诽谤案”与“高寒开除案”之间究竟发生了一件什么重大事件,以至于要让原遭拒绝受理的所谓“高寒诽谤案”重新被提起以打击高寒?第三,他蓄意不谈所谓“被诽谤人”陈迈平本人坚决与他们一手制造的“高寒开除案”划清界限、拒绝用自己遭“诽谤”来为他们一伙排斥异己站台;最后,他蓄意避谈高寒的所有辩护和反驳,自欺欺人地以为他来点廉价的“亲民秀”就可以让他的一面之词的谎话招摇过市。
(一)从时间概念看郑义的谎言
2005年11月21日,发生所谓“高寒诽谤陈迈平案”,即高寒批评陈迈平“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当日,陈迈平要求理事会处理;
2005年11月23日,刘晓波拒绝受理陈迈平的投诉;
2005年11月26日,陈迈平不服刘晓波裁决,再次要求理事会复议;
2005年11月28日,刘晓波再次明确表示拒绝。
此后,高寒、陈迈平各自保留意见,此事被搁置,除了作为历史事实来叙述,从未被再次提起争执。
相隔九个月后,即2006年8月28日,笔会在刘路(李建强)这个专门以特殊身份泄露入狱人员独家信息、行挑拨离间术的可疑分子的策动下,“顺从地”突然启动开除程序,要求:高寒要么对陈迈平道歉,要么面临开除。
(二)从避谈“余王罢免案”与“高寒开除案”的必然因果关系看郑义的谎言
那么在2005年11月到2006年8月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刘晓波、余杰帮派突然改变原来对所谓“诽谤案”拒绝受理的立场了呢?
众所周知,就是“余王排郭”事件,就是“余王排郭”引发的广泛批评,就是由此导致的笔会内部的“罢免余王提案”。请看:
2006年7月10日高寒参与了笔会内部由九名会员发起的“罢免余王提案”;
2006年8月16日刘路、杜导斌等为反制“罢免案”而提出的“高寒开除案”。
时间逻辑清楚地显示,“余王罢免案”发生于前,“高寒开除案”紧接于其后:如果没有“余王罢免案”,也就根本不可能有受理了的“陈迈平遭诽谤案”,不可能有“高寒开除案”。由此可见,“罢免案”与“开除案”,不仅有前因后果的联系,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还是必然的、不容否认的。而郑义谎言的要害正在于此,他要掩盖二者的这种必然因果联系。他害怕人们知道这这种必然因果联系。掩盖“余王排郭”引发“高寒开除案”,这正是笔会利益帮的一个心病。
更何况,任何“诽谤案”都属“自诉案件”,它端赖被诽谤人是否投诉为立案基本要件。而奇怪的倒是,在独立中文笔会,当初自诉人的投诉一再遭拒绝,而事隔九个月后,此遭拒绝受理的自诉案,却突然由非当事人的“他诉”来重新提起了,真个是:机关算尽,欲盖弥彰。
在中共统治下,政治案可以当作刑事案来办;借故打击报复批评者更是家常便饭。而在独立中文笔会——不,“独裁中文笔会”——实际上的此案却要当作名义上的彼案来做,借机打击报复也学得活灵活现。其实,今天,当“独裁中文笔会”会长郑义和该会副秘书长张晓刚在独立评论煞有介事地大撒其谎,大谈“诽谤案”的时候,才真正套用得上郑义的一句话:“整个一个胡闹!”
(三)从避谈“被诽谤人”陈迈平拒绝为“高寒开除案”站台看郑义的谎言
更有戏剧性的是,当事人陈迈平居然拒绝在“高寒开除提案”中签名,居然拒绝为这桩可耻的“开除案”站台,居然公开批评此“开除案”的程序不公。原因就在于陈迈平也是批评“余王排郭”的,也是支持罢免余杰的。当然,他认清了那个帮派,当他试图批评一下余杰时,他便立即遭排挤出局了。
下面我公布陈迈平拒绝为这个拿他当挡箭牌、似乎为他“洗白冤屈”的“开除案”站台的发言。它一下就让用大量谎言来掩饰其心病的郑义、张晓刚顿成三花脸。这里需特别强调的是:不错,高寒与陈迈平都迄今各自保留了自己的观点,但同样,二人都双双谴责了这桩可耻的李代桃僵的“开除案”:
Maiping4 傳送時間: 2007/9/5 下午 08:04
刘晓波会长及理事会:
我必须向你们确认一下秘书长张裕说的话,就是说,只要陈迈平和有关会员“谅解”高寒,理事会就可以重新考虑而不开除高寒,而这确实是理事会有关决议的确实含义而不是张裕个人的观点。对理事会决议的这种解释非常重要,因为等于把最终理事会是否开除高寒的最后决定权交到了陈迈平和有关会员的手里。我必须慎重确 认一下是否如此,需要会长或理事会直接的意见表达,就可以决定是否采取“谅解”态度并争取其他会员的同样“谅解”。
陈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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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ping4 2007/9/4
张裕:
不知道你这里的建议是代表理事会还是你自己的想法?
两年前,就在你说的我要求理事会处理的公开信中,我最后一句话就是:
“如果仅仅涉及个人,也确实可以不提,但正是因为这关系笔会大计,我才郑重提出我的要求。万之 2005-11-26”
这句话的意思我后来也多次说过,万之个人事小,万之声誉早已狼藉,说个“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又如何(社区还有贴可证)。所以,高寒之言论,特别是在会员社区外谈笔会事务不合事实,损害的是笔会声誉,而不是我个人。所以我个人其实并没有要求高寒道歉,自然也谈不上需要我个人谅解。理事会通过的要高寒向我道歉的决议,其实让我哭笑不得,因为,就算高寒最后能对我个人道歉,但是对会内外恢复笔会声誉问题,理事会决议却没提出任何具体要求,例如是否要求高寒在会内外 发一个收回其言论的声明等等,所以这些决议在我本人看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我不过是尊重理事会决议,所以过去从来对决议不提意见,不再明确表示我个人不需要高寒道歉,否则,理事会要求道歉,我反而出来说我个人不要道歉,那理事会决议的权威性何在?
所以,我早说涉及个人可以不提了,我个人完全可以谅解,但是,难道这就可以撤销理事会决议吗?
其实,更早的要求,哪里就是我要开除高寒,而是我希望“开庭”审理,然后我才愿意和高寒辩论。
……
但就是这个要求被你们否决了。我当然也只有尊重你们的决定。
我现在对高寒继续指责也可以公开辩论,不过,人都不在了,我写了也是白写了。算了吧。
万之
(四)从避谈程序正义、避谈高寒的自我辩护看郑义的谎言
郑义谈高寒开除案的又一个特点是避谈高寒的辩护和反驳,避谈程序正义。他装作似乎从来就不曾有过高寒对“开除案”的反驳。他装天真道:他当主席前,“因为这件事是上一届理事会处理的,我没有担任任何职务,没有参与任何意见,更不了解详细过程。只是在我就任本届会长之后,才开始了解情况。”
呵呵,了解情况?了解过我吗?听过我的意见吗?如此,又怎么能避免今天只能讲那些自欺欺人的一面之词呢?从“独裁笔会”及其网上辩护士一伙到目前为止的言论来看,你们是至今都弄不明白本人究竟打算告你们什么呀!当然,这也难怪,一窝法盲,法盲一窝嘛。等你们有一天接到纽约州 Supreme Court 的传票、并对簿公堂了,届时,或许你们才会开始稍微清醒过来。
不过在此之前,作为“独裁笔会”笔会会长的你,还是先温习一下功课,看看我的辩护,针对我的反驳来发言吧,再不要老是用谎言来搪塞和蒙人了:
高寒:致独立笔会会员大会:向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上诉:http://chinaway.org/nv/article/2007/0924/article_243.html
高寒:理事会剥夺会员辩护权是僭越权限——告全体会员书:http://chinaway.org/bh/gh071107bhq.htm
至于说到“引发公愤”,这让我想起了文革中的法院判词,当年哪一个被镇压的“反革命”不是“民愤极大”?郑义的大言不惭的又一个谎言则是“开除高寒得到大多数会员的坚决支持”,这就如同中共说它搞的“反右”、“反彭德怀”“开除刘少奇”……获得“党内外一致欢呼”一样自欺欺人和强词夺理。对此我只要轻轻一点即可戳穿你的谎言:既然高寒在笔会内“引发公愤”,可你们一伙又为何百般阻挠笔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复议“开除案”呢?为何你们对高寒的自我辩护那么害怕呢?所以,还是郭罗基和新亭分别说得好:
“郑义的‘激起公愤’能不能提供一个数据,究竟激起了百分之几十的会员的‘公愤’?我和其它五位会员向会员大会提出的提案,第三点就是要求表决理事会关于高寒案的决议,以验证到底有多大的"公愤"。但被理事会拒绝了。 ”
“如果用笔会理事会的逻辑来讲,刘少奇被剥夺党籍和职务,也应该是合乎程序正义的了,因为一个政党自然是有权开除其党员的。事实是,谁都明白,那个政党跟程序正义至今都是丝毫无缘的。”
最后,我要说,郑义居然练出当面撒谎不脸红的功夫,这实在让人叹为观止。他说“当时处理高寒案,我连旁观者都不是,基本上不与闻问,更没有参与意见。现在搅合进来,完全是身在其位,不得不如此。”对此,只需举出下列事实就可看出此谎言的拙劣和低级了:当年提案开除高寒时,郑义本人还发过一个表面“为高寒说话”的帖子,http://www.fireofliberty.org/oldsite/level4/issue24/14-gaohandeshengming.htm 不管当时该帖的真实动机如何,但今天这位当初写此帖的他,居然敢信誓旦旦地说他对开除高寒“不与闻问,更没有参与意见”,如此这般地撒谎,郑义老兄,你活得真累呀!
(五)从刘路给郑义一记“响亮的耳光”看郑义的谎言
关于开除高寒的缘由,刘路最近倒有一个坦白交待,它不啻给谎话连连的郑义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
“会议闭幕后高寒又利用所谓‘余王排郭事件’,毫无根据地扯进笔会,并发动罢免余杰笔会领导职务的动议。在此情况下,老路决定反制,联合11名会员提出动议,要求笔会开除高寒。……无奈笔会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三次催告高寒道歉,高寒身为会员,对这个决议置若罔闻,置之不理。反而再生事端,居然在《独立评论》上诽谤会长刘晓波抄袭他的大作。……高寒这次诽谤到他头上(刘晓波)以后,老路愤而贴了他(刘晓波)的大字报。理事会再也无法容忍,作出开除高寒的决议。”(摘自刘路:谁开除了高寒?)
可见,刘路说得明明白白:“余王罢免案”才是发起“高寒开除案”的原因;“诽谤到刘晓波头上”,才使“独裁中文笔会”最终下了清除高寒的最后决心。而所谓“理事会决议”,所谓“诽谤陈迈平”云云,则都不过是一些表面功夫,是这伙帮派的障眼法和遮羞布罢了。当然,这整个过程——包括到目前为止的这伙利益帮派的顽抗到底——都是这位背景极为可疑的“维权律师”刘路先生在实际操盘。
好了,我最后要说,郑义老兄,咱们纽约 Supreme Court 见!
2008、3、2、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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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郑义(张晓刚)的一连串撒谎帖: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690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742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846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742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802805
本文引用地址:
http://chinaway.org/nv/article/08/200803/article_584.html
——我看郑义艰难地圆谎
2008-03-02 11:59:27 作者:高寒 来源:本刊首发
最近,新科笔会会长,我过去的老朋友郑义,终于憋不住要在网上谈“高寒开除案”了。可是他一张口,就谎言一串接着一串。看得我不断地摇头。这让我不由得想起胡平、吴仁华等去年是怎样用一连串的说谎来圆他们“拿下陈高郭”的丑闻,最后在辩论的那个论坛竟弄得自己狼狈不堪的。
为什么说郑义在撒谎?还是一连串地撒谎?
首先,他有意不谈时间概念:不谈“高寒开除案”究竟发生于何时?所谓“高寒诽谤陈迈平案”又发生于何时?其次,他闭口不谈所谓“高寒诽谤案”与“高寒开除案”之间究竟发生了一件什么重大事件,以至于要让原遭拒绝受理的所谓“高寒诽谤案”重新被提起以打击高寒?第三,他蓄意不谈所谓“被诽谤人”陈迈平本人坚决与他们一手制造的“高寒开除案”划清界限、拒绝用自己遭“诽谤”来为他们一伙排斥异己站台;最后,他蓄意避谈高寒的所有辩护和反驳,自欺欺人地以为他来点廉价的“亲民秀”就可以让他的一面之词的谎话招摇过市。
(一)从时间概念看郑义的谎言
2005年11月21日,发生所谓“高寒诽谤陈迈平案”,即高寒批评陈迈平“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当日,陈迈平要求理事会处理;
2005年11月23日,刘晓波拒绝受理陈迈平的投诉;
2005年11月26日,陈迈平不服刘晓波裁决,再次要求理事会复议;
2005年11月28日,刘晓波再次明确表示拒绝。
此后,高寒、陈迈平各自保留意见,此事被搁置,除了作为历史事实来叙述,从未被再次提起争执。
相隔九个月后,即2006年8月28日,笔会在刘路(李建强)这个专门以特殊身份泄露入狱人员独家信息、行挑拨离间术的可疑分子的策动下,“顺从地”突然启动开除程序,要求:高寒要么对陈迈平道歉,要么面临开除。
(二)从避谈“余王罢免案”与“高寒开除案”的必然因果关系看郑义的谎言
那么在2005年11月到2006年8月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刘晓波、余杰帮派突然改变原来对所谓“诽谤案”拒绝受理的立场了呢?
众所周知,就是“余王排郭”事件,就是“余王排郭”引发的广泛批评,就是由此导致的笔会内部的“罢免余王提案”。请看:
2006年7月10日高寒参与了笔会内部由九名会员发起的“罢免余王提案”;
2006年8月16日刘路、杜导斌等为反制“罢免案”而提出的“高寒开除案”。
时间逻辑清楚地显示,“余王罢免案”发生于前,“高寒开除案”紧接于其后:如果没有“余王罢免案”,也就根本不可能有受理了的“陈迈平遭诽谤案”,不可能有“高寒开除案”。由此可见,“罢免案”与“开除案”,不仅有前因后果的联系,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还是必然的、不容否认的。而郑义谎言的要害正在于此,他要掩盖二者的这种必然因果联系。他害怕人们知道这这种必然因果联系。掩盖“余王排郭”引发“高寒开除案”,这正是笔会利益帮的一个心病。
更何况,任何“诽谤案”都属“自诉案件”,它端赖被诽谤人是否投诉为立案基本要件。而奇怪的倒是,在独立中文笔会,当初自诉人的投诉一再遭拒绝,而事隔九个月后,此遭拒绝受理的自诉案,却突然由非当事人的“他诉”来重新提起了,真个是:机关算尽,欲盖弥彰。
在中共统治下,政治案可以当作刑事案来办;借故打击报复批评者更是家常便饭。而在独立中文笔会——不,“独裁中文笔会”——实际上的此案却要当作名义上的彼案来做,借机打击报复也学得活灵活现。其实,今天,当“独裁中文笔会”会长郑义和该会副秘书长张晓刚在独立评论煞有介事地大撒其谎,大谈“诽谤案”的时候,才真正套用得上郑义的一句话:“整个一个胡闹!”
(三)从避谈“被诽谤人”陈迈平拒绝为“高寒开除案”站台看郑义的谎言
更有戏剧性的是,当事人陈迈平居然拒绝在“高寒开除提案”中签名,居然拒绝为这桩可耻的“开除案”站台,居然公开批评此“开除案”的程序不公。原因就在于陈迈平也是批评“余王排郭”的,也是支持罢免余杰的。当然,他认清了那个帮派,当他试图批评一下余杰时,他便立即遭排挤出局了。
下面我公布陈迈平拒绝为这个拿他当挡箭牌、似乎为他“洗白冤屈”的“开除案”站台的发言。它一下就让用大量谎言来掩饰其心病的郑义、张晓刚顿成三花脸。这里需特别强调的是:不错,高寒与陈迈平都迄今各自保留了自己的观点,但同样,二人都双双谴责了这桩可耻的李代桃僵的“开除案”:
Maiping4 傳送時間: 2007/9/5 下午 08:04
刘晓波会长及理事会:
我必须向你们确认一下秘书长张裕说的话,就是说,只要陈迈平和有关会员“谅解”高寒,理事会就可以重新考虑而不开除高寒,而这确实是理事会有关决议的确实含义而不是张裕个人的观点。对理事会决议的这种解释非常重要,因为等于把最终理事会是否开除高寒的最后决定权交到了陈迈平和有关会员的手里。我必须慎重确 认一下是否如此,需要会长或理事会直接的意见表达,就可以决定是否采取“谅解”态度并争取其他会员的同样“谅解”。
陈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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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ping4 2007/9/4
张裕:
不知道你这里的建议是代表理事会还是你自己的想法?
两年前,就在你说的我要求理事会处理的公开信中,我最后一句话就是:
“如果仅仅涉及个人,也确实可以不提,但正是因为这关系笔会大计,我才郑重提出我的要求。万之 2005-11-26”
这句话的意思我后来也多次说过,万之个人事小,万之声誉早已狼藉,说个“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又如何(社区还有贴可证)。所以,高寒之言论,特别是在会员社区外谈笔会事务不合事实,损害的是笔会声誉,而不是我个人。所以我个人其实并没有要求高寒道歉,自然也谈不上需要我个人谅解。理事会通过的要高寒向我道歉的决议,其实让我哭笑不得,因为,就算高寒最后能对我个人道歉,但是对会内外恢复笔会声誉问题,理事会决议却没提出任何具体要求,例如是否要求高寒在会内外 发一个收回其言论的声明等等,所以这些决议在我本人看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我不过是尊重理事会决议,所以过去从来对决议不提意见,不再明确表示我个人不需要高寒道歉,否则,理事会要求道歉,我反而出来说我个人不要道歉,那理事会决议的权威性何在?
所以,我早说涉及个人可以不提了,我个人完全可以谅解,但是,难道这就可以撤销理事会决议吗?
其实,更早的要求,哪里就是我要开除高寒,而是我希望“开庭”审理,然后我才愿意和高寒辩论。
……
但就是这个要求被你们否决了。我当然也只有尊重你们的决定。
我现在对高寒继续指责也可以公开辩论,不过,人都不在了,我写了也是白写了。算了吧。
万之
(四)从避谈程序正义、避谈高寒的自我辩护看郑义的谎言
郑义谈高寒开除案的又一个特点是避谈高寒的辩护和反驳,避谈程序正义。他装作似乎从来就不曾有过高寒对“开除案”的反驳。他装天真道:他当主席前,“因为这件事是上一届理事会处理的,我没有担任任何职务,没有参与任何意见,更不了解详细过程。只是在我就任本届会长之后,才开始了解情况。”
呵呵,了解情况?了解过我吗?听过我的意见吗?如此,又怎么能避免今天只能讲那些自欺欺人的一面之词呢?从“独裁笔会”及其网上辩护士一伙到目前为止的言论来看,你们是至今都弄不明白本人究竟打算告你们什么呀!当然,这也难怪,一窝法盲,法盲一窝嘛。等你们有一天接到纽约州 Supreme Court 的传票、并对簿公堂了,届时,或许你们才会开始稍微清醒过来。
不过在此之前,作为“独裁笔会”笔会会长的你,还是先温习一下功课,看看我的辩护,针对我的反驳来发言吧,再不要老是用谎言来搪塞和蒙人了:
高寒:致独立笔会会员大会:向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上诉:http://chinaway.org/nv/article/2007/0924/article_243.html
高寒:理事会剥夺会员辩护权是僭越权限——告全体会员书:http://chinaway.org/bh/gh071107bhq.htm
至于说到“引发公愤”,这让我想起了文革中的法院判词,当年哪一个被镇压的“反革命”不是“民愤极大”?郑义的大言不惭的又一个谎言则是“开除高寒得到大多数会员的坚决支持”,这就如同中共说它搞的“反右”、“反彭德怀”“开除刘少奇”……获得“党内外一致欢呼”一样自欺欺人和强词夺理。对此我只要轻轻一点即可戳穿你的谎言:既然高寒在笔会内“引发公愤”,可你们一伙又为何百般阻挠笔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复议“开除案”呢?为何你们对高寒的自我辩护那么害怕呢?所以,还是郭罗基和新亭分别说得好:
“郑义的‘激起公愤’能不能提供一个数据,究竟激起了百分之几十的会员的‘公愤’?我和其它五位会员向会员大会提出的提案,第三点就是要求表决理事会关于高寒案的决议,以验证到底有多大的"公愤"。但被理事会拒绝了。 ”
“如果用笔会理事会的逻辑来讲,刘少奇被剥夺党籍和职务,也应该是合乎程序正义的了,因为一个政党自然是有权开除其党员的。事实是,谁都明白,那个政党跟程序正义至今都是丝毫无缘的。”
最后,我要说,郑义居然练出当面撒谎不脸红的功夫,这实在让人叹为观止。他说“当时处理高寒案,我连旁观者都不是,基本上不与闻问,更没有参与意见。现在搅合进来,完全是身在其位,不得不如此。”对此,只需举出下列事实就可看出此谎言的拙劣和低级了:当年提案开除高寒时,郑义本人还发过一个表面“为高寒说话”的帖子,http://www.fireofliberty.org/oldsite/level4/issue24/14-gaohandeshengming.htm 不管当时该帖的真实动机如何,但今天这位当初写此帖的他,居然敢信誓旦旦地说他对开除高寒“不与闻问,更没有参与意见”,如此这般地撒谎,郑义老兄,你活得真累呀!
(五)从刘路给郑义一记“响亮的耳光”看郑义的谎言
关于开除高寒的缘由,刘路最近倒有一个坦白交待,它不啻给谎话连连的郑义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
“会议闭幕后高寒又利用所谓‘余王排郭事件’,毫无根据地扯进笔会,并发动罢免余杰笔会领导职务的动议。在此情况下,老路决定反制,联合11名会员提出动议,要求笔会开除高寒。……无奈笔会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三次催告高寒道歉,高寒身为会员,对这个决议置若罔闻,置之不理。反而再生事端,居然在《独立评论》上诽谤会长刘晓波抄袭他的大作。……高寒这次诽谤到他头上(刘晓波)以后,老路愤而贴了他(刘晓波)的大字报。理事会再也无法容忍,作出开除高寒的决议。”(摘自刘路:谁开除了高寒?)
可见,刘路说得明明白白:“余王罢免案”才是发起“高寒开除案”的原因;“诽谤到刘晓波头上”,才使“独裁中文笔会”最终下了清除高寒的最后决心。而所谓“理事会决议”,所谓“诽谤陈迈平”云云,则都不过是一些表面功夫,是这伙帮派的障眼法和遮羞布罢了。当然,这整个过程——包括到目前为止的这伙利益帮派的顽抗到底——都是这位背景极为可疑的“维权律师”刘路先生在实际操盘。
好了,我最后要说,郑义老兄,咱们纽约 Supreme Court 见!
2008、3、2、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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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郑义(张晓刚)的一连串撒谎帖: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690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742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846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802742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3&post=802805
本文引用地址:
http://chinaway.org/nv/article/08/200803/article_584.html
刘晓波除掉高智晟、郭飞雄和陈光诚的名字王军涛、胡平高寒袁红兵、郭国汀贝岭经三妹刘路
刘晓波仇视的人群—— 高寒:拿下陈高郭,否则就拒签 | 为你而来 - zhenxiang.wordpress.com
——刘晓波在06年奥运人道救援案中的行为及其书证
高 寒
应奥地利汉学家马丁先生——由贝岭经三妹转来——之要求,我现在为我所亲历和经手的下列事件作证:
刘晓波在2006年10月的奥运人道救援活动中,一再坚持要去除掉高智晟、郭飞雄和陈光诚的名字;达不到其要求,他就坚拒签名支持。
我作为当年“高智晟郭飞雄法律救援团”发起、筹划、并负责这一次奥运救援活动的当事人,作为该救援网站的设计人、救援信的起草人和与“救援团”海内外成员通信的联络人,现特就此事作简要说明如下:
2006年8月15日 高智晟被捕。
8月25日:“高智晟法律后援团”成立。
2006年9月14日 郭飞雄被捕。
2006年9月19日-23日“高智晟法律后援团”酝酿改名为“高智晟郭飞雄法律后援团”,我并以此名义起草致奥运会主席罗格的人道救援信。
2006年10月3日,三易其稿的人道救援信向全团人员发出征求意见和签名,并限三天之内答复。同时,我委托王军涛、胡平作刘晓波的工作,希望他能捐弃前嫌,共同站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来领衔这一次签名。
2006年10月4日刘晓波将原人道救援信函中的“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三个人的名字全数删除,并交由胡平,径向全球发起签名。
2006年10月5日我在读到《民主论坛》、《博讯新闻》和《自由中国》所同时发表的署名“刘晓波”、且全然删除掉陈、高、郭姓名的另一个版本的“致罗格信”后,才知晓此事。
刘晓波、胡平抢在我们之前向全球发起征签这一份删除陈、高、郭个案的另版“致罗格”信,显然是想用先下手为强的方式,迫使我们放弃原定的通过陈、高、郭这三桩典型个案来推动中国人权改善的方案。在他们的另版“致罗格信”正背着我们广为散发,而我们自己的原版公开信,则还在按部就班地内部征求意见的时刻,面对这种突然出现的、以既成事实来强迫我们撤销原方案的局面,如果我们直接去与之争辩“救个案还是救全体”,就只会陷入一种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窘境。而如果再延缓一天、半天,那我们就只好面临:要么接受他们“拿下陈高郭”的既成事实;要么就得忍受“双胞胎”的丑闻。
于是,在与胡平交涉未果——他居然大言不惭地声称:无论搞成多少“胎”他都无所谓——之后,于是,我当机立断,直接找刘晓波,从源头上来制止此举。因为,典型个案的意义就在于其代表性:如果都是典型也就等于没有典型。
但我径直找刘晓波,却根本就不去与之争辩他该不该拿下陈高郭,而是打破我过去多次起草这类大型救援公开信均从不署名的常规,在第一时间将署上有“执笔人:高寒”字样的原版“致罗格”信函放到他面前。从而让刘晓波知道,尽管他或许事先并不知道此稿是出自我的手笔,但现在已经在网络上公开广泛流传的署有 “刘晓波”名字的另版“致罗格”信函,若在我这一份原版公开信面世后,他将面临何等尴尬!
正是我的这一暗示其有“剽窃”嫌疑的打破常规举动,让刘晓波知难而退,没敢再坚持他们的那个拿下“陈、高、郭”名字的方案了。他尽速通知各媒体撤稿,并立即停止其已全速运转起来的全球征签活动。
就这样,“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三个英雄的名字保住了!刘晓波、胡平们的“双胞胎”案也胎死腹中了!
然而,刘晓波见其“删除陈高郭”的方案未得逞,便以种种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所谓签署名单中有他所不喜欢的人)而拒绝在这一道救援公开信上签名,同时,他还影响一批人也拒绝签名支持。
尽管如此,当时,我们则以“救人为大”之大局,未立即对刘晓波的排除异己行径,作任何到清和追究。
以下是我在2006年10月5日与刘晓波的两轮四封往来信函及其附件。这些资料均在2007年夏的“民运网络整风”中予以公开过:
发件人
Han Gao
发送至
刘晓波 ,
刘晓波
日期
2006年10月5日 下午8:36
主题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5
晓波:
你好!
今天看到你在洪哲胜的《民主论坛》上发的稿件(附后),才知道原来你是用的我起草的底稿。为筹备此事,我们忙前忙后紧张地干了近一月。建网站、搞论坛,几易其稿(茉莉和吴仁华都帮我改过稿),许多人都有参与。本来,我是希望大家能站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救人要紧,故刻意以国内的口径起草了这份信稿。希望从刘晓波到袁红冰都能够接受。考虑到前一段时间大家的争论有点伤了和气,故我特地请军涛和胡平来征求你的签名。希望能运用你在国内的影响,拉出一个海内外联手的民间大阵容来,联合国际资源以强压中共放人。
据说,你不愿信中含有高智晟、郭飞熊的名字。提出,要是其他人又提出要营救另外的人咋办?我在这里不想与你讨论此议是否成立,但我希望,如果你无法接受我起草的这个从典型个案入手压中共的信稿,至少你应该是自己去另外起草一份签名稿。但话虽这么说,就我对你不多的了解,我至今还倾向于认为你恐怕是无心之失。即是说,你或许压根儿就不知道此稿是由我起草以及是我主动委托军涛和胡平来作你的工作。或许,误会就出在这里。如真如此,我现在丝毫没有要来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此事的原委后,明白目前这种的”同一份稿闹出双胞胎”的局面对大家的尴尬。至少目前,我是希望我们能私下妥贴处理此事,千万不要让我们的博弈对手又看笑话。趁现在此事知道的人还少,也还没有什么大的后果,我想迅速直接与你私下沟通一下。看看怎么处理为好?
望知道此事的人越少越好。我相信如果我们能直接私下沟通,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你看呢?
希望读到你的回复!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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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原稿和你在《民主论坛》发表的信稿:
(一)我的原稿:
请象关注当年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日中国人权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的公开信
尊敬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
您好 !
在今年 4月国际奥委首尔会议上,您在谈到2008 年北京奥运的时候,表达了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期待。但那以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却更加恶化了。
在今天的中国,不仅一般民众的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连专职为他人维护权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权也得不到保障。继今年 3月著名 盲人维权代表陈光诚失去自由后,八月,专程为陈光诚出庭提供法律支援的著名律师高智晟也在山东当地被捕。九月,为给高智晟律师组织法律后援团著名民间法律工作者郭飞熊先生也遭无理逮捕了。还只是近半年来一系列人权恶化事件中的 3个典型案例而已。
在中国,陈光诚先生以维护残疾人和农民的人权而知名,高智晟律师则以维护中国底层民众的信仰自由而著称,而郭飞熊先生,以维护中国农民的选举权、提出”非暴力、不流血、无敌人”的维权口号而闻名。他们三人要维护的人权和公民权,本来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中国的宪法上,写在中国的法律上。但是,谁要去兑现它和维护它,谁就要遭到打击和迫害。高智晟律师先是其事务所被停业,随后他又遭到羁押;郭飞熊先生则数度入狱,并遭殴打和刑讯,目前仍处于绝食绝水状态。而陈光诚先生则是在其辩护律师遭无端羁押的状态下被庭审判刑。在他们之前遭到迫害或被捕的,还有人权律师郑恩宠、杨在新、郭国汀、……等一长串名字。
现在离 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不足两年了,中国政府正在为展示中国歌舞升平的景象而预作安排了。所以,其需要提前将批评政府的声音压下去。这便是他们今天要大规模镇压民间维权运动的原因,便是他们急于要对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枪打出头鸟的原因。
在这新一轮镇压中,外国媒体也遭池鱼之殃,也受到多年来从未有过的钳制。上个月颁发的一份遭广泛抗议的对外国通讯社的《管理办法》就是其明证。这在在说明,今天对中国著名维权领袖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的镇压,不过是一个广泛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真可谓”北京 08奥运前的提前清场”。
我们当然欢迎中国的社会和谐,我们也乐见中国的歌舞升平,我们更非无条件反对北京奥运。但是, 2008年北京奥运必须恪守奥林匹克宪章,必须恪守奥运宪章导言中有关不得借政见或信仰不同而行歧视搞迫害之普世人权准则。因此,北京奥运的”和谐”,决不能以中国人的人权被剥夺为代价,决不能以中国维权事业的”万马齐喑”为代价。
我们清楚地记得,当年全世界面对北京申奥时的重重疑虑;我们也清楚地记得,当年北京为申奥成功而作出的信誓旦旦;我们还清楚地记得,包括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和您在内的许多友人对中国改善人权的殷切期待。但是,五年过去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究竟改善了多少?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今天的入狱难道不就是一个清晰的指标?
罗格 先生:我们注意到,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曾多次提起过,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是韩国历史的转折点;我们也注意到,在今年首尔会上,您更骄傲地提到了国际奥委当年持续 30年抵制南非种族隔离体制的举世成就。还是在这个会议上,您明确地向北京提出”奥运会的宗旨十分明确,希望看到人权得到尊重。”正是基于此,我们给您写了这封信。
尽管我们深知国际奥委会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人权组织,但本着奥林匹克宪章对人道主义和人类和谐发展等普世价值的推广和捍卫,我们认为国际奥委会有义务敦促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它奥时的改善人权承诺,有义务反省 1936年纳粹德国奥运会的深刻教训,有义务在 2008北京奥运已进入倒计时的今天,为释放中国民间维权领袖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还有中文独立笔会会员力虹、张林、杨天水、师涛,异议人士陈树庆、许万平,……,以及一切形形色色的政治犯、良心犯和宗教犯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
我们殷切地希望国际奥委能象当年关注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天中国的人权。
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答复!
谢谢!
高智晟、郭飞熊法律后援团(执笔人:高寒)
2006 年10月 6日 于北京
签名网站一: http://ceo2006.org/yjgg/ ;签名网站二:http://ceo2006.org/phpBB2/ ;签名网站三: http://www.qian-ming.net/gb/
签名信箱一: mountain2008@gmail.com ;签名信箱二: gaohan2005@gmail.com
(开放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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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你的署名稿:
这是洪哲胜的民主论坛发来的。
请象关注当年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日中国人权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的公开信
刘晓波
尊敬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
我们写此信是想提请您关注中国正在恶化的人权状况。因为,中国北京将于2008年举办奥运会,而北京政权是为避免奥运会出现麻烦而升级镇压异议运动,致使中国人权状况持续恶化,这与奥林匹克的精神和宗旨相冲突。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重要事实是,在今天的中国,不仅一般民众的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连专职为维护他人权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权也开始受到威胁。2005年以来,维权人士、维权律师、异见人士、新闻记者、上访人士、家庭教会等,一直处在官方的骚扰、跟踪、软禁、殴打、绑架的恐怖阴影下,甚至自今年8月以来,已经有多名维权人士被抓捕和判刑。这些案例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另一个事实是,中国政府不仅严厉管制本国的媒体,而且公然采取措施钳制自由世界媒体在中国的工作,最近发布的对外国媒体的管理办法就是明证。
北京政府这样压制人权的重要目的,显然是为了能够在2008年按照他们的标准顺利举办奥运会。他们的标准包括中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没有抗议活动甚至反对声音、外国人看不到任何中国的问题包括人权问题等等。为了保证2008年奥运会展现他们希望的中国,他们提前清理可能的麻烦,不仅彻底镇压政治反对活动的异议人士,而且大规模镇压依法维权人士,因为这些维权人士所揭露的问题损害了中国政府的颜面。他们将这样的政治迫害视为2008年奥运会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
就一般原则而言,我们希望中国能够举办奥运会以促进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和传播奥林匹克精神,但应该是一个中国公民享有安全和尊严的中国,一个所有境外媒体能够享有基本新闻自由的中国。所以,我们无法接受一个牺牲中国公民权利和危害中国公民安全的中国,一个依靠暴力和谎言来维系的奥运会。
退一步讲,即便中国人权状态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够达到普世人权的基本标准,而需要一个渐进的改善过程,但北京政府起码应该让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社会看到其主动改善其人权现状、提升其人权保护水平的切实努力。
我们相信,这也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和国际奥委会不愿看到、也不能接受的奥运会。几年前,国际奥委会曾因这种顾虑而拒绝北京举办2000年奥运会;后来,虽然批准了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但仍然留了强烈的人权关注。直到最近,您还联系2008年奥运会表达了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期待。毕竟,北京如此筹备奥运会是让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奥运会蒙受耻辱。
为此, 我们提请您公开、直接向北京政府宣示国际奥林匹克精神,制止北京政府以政治镇压不同声音的野蛮方式来筹备2008年奥运会;我们希望您向北京政府提出停止政治迫害和改善人权的要求,以便在2008年举办一个诚实和体面的奥运会。
我们请您召开国际奥委会特别会议,要求北京对其严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出解释,进而要求北京政府承诺按照奥林匹 克精神筹办奥运会。只有这样,国际奥委会才可以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维持奥林匹克运动的声誉、体面和诚信。
罗格先生:我们注意到,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曾提起过,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是韩国历史的转折点;我们也注意到,您在今年四月首尔举行的国际奥委会上,更骄傲地提到了国际奥委曾持续30年抵制南非种族隔离体制的举世瞩目成就。正是在这个会议上,您明确向北京提出”奥运会的宗旨十分明确,希望看到人权得到尊重。”
基于此,我们特给您写这封信,并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答复!
谢谢!
2006年10月
签名人:
刘晓波(北京,自由撰稿人)
丁子霖(北京大学,教授)
蒋培坤(北京大学,教授)
胡 平(美国,《北京之春》主编)
王军涛(美国,博士)
王 丹(美国,博士候选人)
廖亦武(四川,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张 伦(法国,学者)
赵达功(深圳,自由撰稿人)
张伟国(美国,《动向》主编)
李建强(山东,律师)
洪哲胜(美国,《民主论坛》主编)
陈奎德(美国,学者)
孟 浪(美国,诗人)
康正果(美国,学者)
张鹤慈(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廖天琪(美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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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liu 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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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Gao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3:38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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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高寒:好!
前天,军涛给我发来最早的文本,希望我参与修改并负责在国内征集签名。后来又与胡平、军涛一起沟通。他们二人从来没有说过这是你以后援团的名义起草的。
我在国内征集了一些人的意见之后,才决定把所有人的名字去掉。主要是为了使信件更温和,也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胡平和军涛也都同意我的想法。我不知道胡平是否在此期间与你沟通过。但他始终没有透露你是最早的起草者和你对我修改后的文本是否同意。
今天早晨我看到你的版本后,马上与胡平通话,宣布我修改和征集签名的版本作废。但我今天下午一起来,就有人告诉我修改过的版本已经发出。
我已经给民主论坛去信,要求他们撤下那封公开信。
谢谢你来信沟通。
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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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Han Gao
发送至
liu xia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9:51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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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波:
你好!
看来还是直接沟通有效,无论原来分歧多么严重。要知道,我是昨天早上才看到此稿,此刻洪哲胜已经发表了。不过,事到如今,我们也不必去考究其中的原委,恐怕是多种因素凑合在一起的误会吧。
晓波,话说回来,我深知你在国内”精英群”中的影响力,这才是我三番五次动员军涛和胡平劝说你来领衔(国内部分)的原因。看来我忙网站,还是有一些疏漏,其实,我要是当时直接与你沟通,商议,恐怕效果反而会好一些。
最后,我还是希望你和你能影响的朋友们来参与,如果你(们)愿意,我们仍旧可以作出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回到原点,让你来领衔。当然,即使你不接受此议,此次误会也算过去。我已经告知所有知道此事的朋友决不得公开此事。
谢谢你的回复!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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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liu xia
发送至
Han Gao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11:00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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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高寒:好!
此事到此为止。我不明白,胡平和军涛为何不与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现在,我已经向我征集到的国内人士发出的致歉信,不好再次请求他们签名。
我觉得你们那封信也不错。如果没有这次人为的差错,大概会作的更好一点。你我之间,以后可以继续沟通,但我决不与袁红兵、郭国汀为伍。因为我太了解他们当年在国内的作为。
这是我个人的原则。
也请你谅解。
晓波
(此说明完)
高寒 2011年2月12日于纽约
附:营救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人道救援网站:http://chinaway.org/yjgg/
——刘晓波在06年奥运人道救援案中的行为及其书证
高 寒
应奥地利汉学家马丁先生——由贝岭经三妹转来——之要求,我现在为我所亲历和经手的下列事件作证:
刘晓波在2006年10月的奥运人道救援活动中,一再坚持要去除掉高智晟、郭飞雄和陈光诚的名字;达不到其要求,他就坚拒签名支持。
我作为当年“高智晟郭飞雄法律救援团”发起、筹划、并负责这一次奥运救援活动的当事人,作为该救援网站的设计人、救援信的起草人和与“救援团”海内外成员通信的联络人,现特就此事作简要说明如下:
2006年8月15日 高智晟被捕。
8月25日:“高智晟法律后援团”成立。
2006年9月14日 郭飞雄被捕。
2006年9月19日-23日“高智晟法律后援团”酝酿改名为“高智晟郭飞雄法律后援团”,我并以此名义起草致奥运会主席罗格的人道救援信。
2006年10月3日,三易其稿的人道救援信向全团人员发出征求意见和签名,并限三天之内答复。同时,我委托王军涛、胡平作刘晓波的工作,希望他能捐弃前嫌,共同站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来领衔这一次签名。
2006年10月4日刘晓波将原人道救援信函中的“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三个人的名字全数删除,并交由胡平,径向全球发起签名。
2006年10月5日我在读到《民主论坛》、《博讯新闻》和《自由中国》所同时发表的署名“刘晓波”、且全然删除掉陈、高、郭姓名的另一个版本的“致罗格信”后,才知晓此事。
刘晓波、胡平抢在我们之前向全球发起征签这一份删除陈、高、郭个案的另版“致罗格”信,显然是想用先下手为强的方式,迫使我们放弃原定的通过陈、高、郭这三桩典型个案来推动中国人权改善的方案。在他们的另版“致罗格信”正背着我们广为散发,而我们自己的原版公开信,则还在按部就班地内部征求意见的时刻,面对这种突然出现的、以既成事实来强迫我们撤销原方案的局面,如果我们直接去与之争辩“救个案还是救全体”,就只会陷入一种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窘境。而如果再延缓一天、半天,那我们就只好面临:要么接受他们“拿下陈高郭”的既成事实;要么就得忍受“双胞胎”的丑闻。
于是,在与胡平交涉未果——他居然大言不惭地声称:无论搞成多少“胎”他都无所谓——之后,于是,我当机立断,直接找刘晓波,从源头上来制止此举。因为,典型个案的意义就在于其代表性:如果都是典型也就等于没有典型。
但我径直找刘晓波,却根本就不去与之争辩他该不该拿下陈高郭,而是打破我过去多次起草这类大型救援公开信均从不署名的常规,在第一时间将署上有“执笔人:高寒”字样的原版“致罗格”信函放到他面前。从而让刘晓波知道,尽管他或许事先并不知道此稿是出自我的手笔,但现在已经在网络上公开广泛流传的署有 “刘晓波”名字的另版“致罗格”信函,若在我这一份原版公开信面世后,他将面临何等尴尬!
正是我的这一暗示其有“剽窃”嫌疑的打破常规举动,让刘晓波知难而退,没敢再坚持他们的那个拿下“陈、高、郭”名字的方案了。他尽速通知各媒体撤稿,并立即停止其已全速运转起来的全球征签活动。
就这样,“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三个英雄的名字保住了!刘晓波、胡平们的“双胞胎”案也胎死腹中了!
然而,刘晓波见其“删除陈高郭”的方案未得逞,便以种种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所谓签署名单中有他所不喜欢的人)而拒绝在这一道救援公开信上签名,同时,他还影响一批人也拒绝签名支持。
尽管如此,当时,我们则以“救人为大”之大局,未立即对刘晓波的排除异己行径,作任何到清和追究。
以下是我在2006年10月5日与刘晓波的两轮四封往来信函及其附件。这些资料均在2007年夏的“民运网络整风”中予以公开过:
发件人
Han Gao
发送至
刘晓波 ,
刘晓波
日期
2006年10月5日 下午8:36
主题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5
晓波:
你好!
今天看到你在洪哲胜的《民主论坛》上发的稿件(附后),才知道原来你是用的我起草的底稿。为筹备此事,我们忙前忙后紧张地干了近一月。建网站、搞论坛,几易其稿(茉莉和吴仁华都帮我改过稿),许多人都有参与。本来,我是希望大家能站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救人要紧,故刻意以国内的口径起草了这份信稿。希望从刘晓波到袁红冰都能够接受。考虑到前一段时间大家的争论有点伤了和气,故我特地请军涛和胡平来征求你的签名。希望能运用你在国内的影响,拉出一个海内外联手的民间大阵容来,联合国际资源以强压中共放人。
据说,你不愿信中含有高智晟、郭飞熊的名字。提出,要是其他人又提出要营救另外的人咋办?我在这里不想与你讨论此议是否成立,但我希望,如果你无法接受我起草的这个从典型个案入手压中共的信稿,至少你应该是自己去另外起草一份签名稿。但话虽这么说,就我对你不多的了解,我至今还倾向于认为你恐怕是无心之失。即是说,你或许压根儿就不知道此稿是由我起草以及是我主动委托军涛和胡平来作你的工作。或许,误会就出在这里。如真如此,我现在丝毫没有要来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此事的原委后,明白目前这种的”同一份稿闹出双胞胎”的局面对大家的尴尬。至少目前,我是希望我们能私下妥贴处理此事,千万不要让我们的博弈对手又看笑话。趁现在此事知道的人还少,也还没有什么大的后果,我想迅速直接与你私下沟通一下。看看怎么处理为好?
望知道此事的人越少越好。我相信如果我们能直接私下沟通,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你看呢?
希望读到你的回复!
高寒
-----------------------------
以下是我的原稿和你在《民主论坛》发表的信稿:
(一)我的原稿:
请象关注当年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日中国人权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的公开信
尊敬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
您好 !
在今年 4月国际奥委首尔会议上,您在谈到2008 年北京奥运的时候,表达了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期待。但那以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却更加恶化了。
在今天的中国,不仅一般民众的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连专职为他人维护权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权也得不到保障。继今年 3月著名 盲人维权代表陈光诚失去自由后,八月,专程为陈光诚出庭提供法律支援的著名律师高智晟也在山东当地被捕。九月,为给高智晟律师组织法律后援团著名民间法律工作者郭飞熊先生也遭无理逮捕了。还只是近半年来一系列人权恶化事件中的 3个典型案例而已。
在中国,陈光诚先生以维护残疾人和农民的人权而知名,高智晟律师则以维护中国底层民众的信仰自由而著称,而郭飞熊先生,以维护中国农民的选举权、提出”非暴力、不流血、无敌人”的维权口号而闻名。他们三人要维护的人权和公民权,本来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中国的宪法上,写在中国的法律上。但是,谁要去兑现它和维护它,谁就要遭到打击和迫害。高智晟律师先是其事务所被停业,随后他又遭到羁押;郭飞熊先生则数度入狱,并遭殴打和刑讯,目前仍处于绝食绝水状态。而陈光诚先生则是在其辩护律师遭无端羁押的状态下被庭审判刑。在他们之前遭到迫害或被捕的,还有人权律师郑恩宠、杨在新、郭国汀、……等一长串名字。
现在离 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不足两年了,中国政府正在为展示中国歌舞升平的景象而预作安排了。所以,其需要提前将批评政府的声音压下去。这便是他们今天要大规模镇压民间维权运动的原因,便是他们急于要对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枪打出头鸟的原因。
在这新一轮镇压中,外国媒体也遭池鱼之殃,也受到多年来从未有过的钳制。上个月颁发的一份遭广泛抗议的对外国通讯社的《管理办法》就是其明证。这在在说明,今天对中国著名维权领袖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的镇压,不过是一个广泛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真可谓”北京 08奥运前的提前清场”。
我们当然欢迎中国的社会和谐,我们也乐见中国的歌舞升平,我们更非无条件反对北京奥运。但是, 2008年北京奥运必须恪守奥林匹克宪章,必须恪守奥运宪章导言中有关不得借政见或信仰不同而行歧视搞迫害之普世人权准则。因此,北京奥运的”和谐”,决不能以中国人的人权被剥夺为代价,决不能以中国维权事业的”万马齐喑”为代价。
我们清楚地记得,当年全世界面对北京申奥时的重重疑虑;我们也清楚地记得,当年北京为申奥成功而作出的信誓旦旦;我们还清楚地记得,包括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和您在内的许多友人对中国改善人权的殷切期待。但是,五年过去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究竟改善了多少?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今天的入狱难道不就是一个清晰的指标?
罗格 先生:我们注意到,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曾多次提起过,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是韩国历史的转折点;我们也注意到,在今年首尔会上,您更骄傲地提到了国际奥委当年持续 30年抵制南非种族隔离体制的举世成就。还是在这个会议上,您明确地向北京提出”奥运会的宗旨十分明确,希望看到人权得到尊重。”正是基于此,我们给您写了这封信。
尽管我们深知国际奥委会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人权组织,但本着奥林匹克宪章对人道主义和人类和谐发展等普世价值的推广和捍卫,我们认为国际奥委会有义务敦促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它奥时的改善人权承诺,有义务反省 1936年纳粹德国奥运会的深刻教训,有义务在 2008北京奥运已进入倒计时的今天,为释放中国民间维权领袖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还有中文独立笔会会员力虹、张林、杨天水、师涛,异议人士陈树庆、许万平,……,以及一切形形色色的政治犯、良心犯和宗教犯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
我们殷切地希望国际奥委能象当年关注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天中国的人权。
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答复!
谢谢!
高智晟、郭飞熊法律后援团(执笔人:高寒)
2006 年10月 6日 于北京
签名网站一: http://ceo2006.org/yjgg/ ;签名网站二:http://ceo2006.org/phpBB2/ ;签名网站三: http://www.qian-ming.net/gb/
签名信箱一: mountain2008@gmail.com ;签名信箱二: gaohan2005@gmail.com
(开放签名)
--------------------
(二)你的署名稿:
这是洪哲胜的民主论坛发来的。
请象关注当年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日中国人权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的公开信
刘晓波
尊敬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
我们写此信是想提请您关注中国正在恶化的人权状况。因为,中国北京将于2008年举办奥运会,而北京政权是为避免奥运会出现麻烦而升级镇压异议运动,致使中国人权状况持续恶化,这与奥林匹克的精神和宗旨相冲突。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重要事实是,在今天的中国,不仅一般民众的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连专职为维护他人权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权也开始受到威胁。2005年以来,维权人士、维权律师、异见人士、新闻记者、上访人士、家庭教会等,一直处在官方的骚扰、跟踪、软禁、殴打、绑架的恐怖阴影下,甚至自今年8月以来,已经有多名维权人士被抓捕和判刑。这些案例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另一个事实是,中国政府不仅严厉管制本国的媒体,而且公然采取措施钳制自由世界媒体在中国的工作,最近发布的对外国媒体的管理办法就是明证。
北京政府这样压制人权的重要目的,显然是为了能够在2008年按照他们的标准顺利举办奥运会。他们的标准包括中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没有抗议活动甚至反对声音、外国人看不到任何中国的问题包括人权问题等等。为了保证2008年奥运会展现他们希望的中国,他们提前清理可能的麻烦,不仅彻底镇压政治反对活动的异议人士,而且大规模镇压依法维权人士,因为这些维权人士所揭露的问题损害了中国政府的颜面。他们将这样的政治迫害视为2008年奥运会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
就一般原则而言,我们希望中国能够举办奥运会以促进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和传播奥林匹克精神,但应该是一个中国公民享有安全和尊严的中国,一个所有境外媒体能够享有基本新闻自由的中国。所以,我们无法接受一个牺牲中国公民权利和危害中国公民安全的中国,一个依靠暴力和谎言来维系的奥运会。
退一步讲,即便中国人权状态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够达到普世人权的基本标准,而需要一个渐进的改善过程,但北京政府起码应该让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社会看到其主动改善其人权现状、提升其人权保护水平的切实努力。
我们相信,这也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和国际奥委会不愿看到、也不能接受的奥运会。几年前,国际奥委会曾因这种顾虑而拒绝北京举办2000年奥运会;后来,虽然批准了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但仍然留了强烈的人权关注。直到最近,您还联系2008年奥运会表达了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期待。毕竟,北京如此筹备奥运会是让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奥运会蒙受耻辱。
为此, 我们提请您公开、直接向北京政府宣示国际奥林匹克精神,制止北京政府以政治镇压不同声音的野蛮方式来筹备2008年奥运会;我们希望您向北京政府提出停止政治迫害和改善人权的要求,以便在2008年举办一个诚实和体面的奥运会。
我们请您召开国际奥委会特别会议,要求北京对其严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出解释,进而要求北京政府承诺按照奥林匹 克精神筹办奥运会。只有这样,国际奥委会才可以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维持奥林匹克运动的声誉、体面和诚信。
罗格先生:我们注意到,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曾提起过,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是韩国历史的转折点;我们也注意到,您在今年四月首尔举行的国际奥委会上,更骄傲地提到了国际奥委曾持续30年抵制南非种族隔离体制的举世瞩目成就。正是在这个会议上,您明确向北京提出”奥运会的宗旨十分明确,希望看到人权得到尊重。”
基于此,我们特给您写这封信,并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答复!
谢谢!
2006年10月
签名人:
刘晓波(北京,自由撰稿人)
丁子霖(北京大学,教授)
蒋培坤(北京大学,教授)
胡 平(美国,《北京之春》主编)
王军涛(美国,博士)
王 丹(美国,博士候选人)
廖亦武(四川,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张 伦(法国,学者)
赵达功(深圳,自由撰稿人)
张伟国(美国,《动向》主编)
李建强(山东,律师)
洪哲胜(美国,《民主论坛》主编)
陈奎德(美国,学者)
孟 浪(美国,诗人)
康正果(美国,学者)
张鹤慈(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廖天琪(美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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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liu xia
发送至
Han Gao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3:38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高寒:好!
前天,军涛给我发来最早的文本,希望我参与修改并负责在国内征集签名。后来又与胡平、军涛一起沟通。他们二人从来没有说过这是你以后援团的名义起草的。
我在国内征集了一些人的意见之后,才决定把所有人的名字去掉。主要是为了使信件更温和,也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胡平和军涛也都同意我的想法。我不知道胡平是否在此期间与你沟通过。但他始终没有透露你是最早的起草者和你对我修改后的文本是否同意。
今天早晨我看到你的版本后,马上与胡平通话,宣布我修改和征集签名的版本作废。但我今天下午一起来,就有人告诉我修改过的版本已经发出。
我已经给民主论坛去信,要求他们撤下那封公开信。
谢谢你来信沟通。
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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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Han Gao
发送至
liu xia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9:51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晓波:
你好!
看来还是直接沟通有效,无论原来分歧多么严重。要知道,我是昨天早上才看到此稿,此刻洪哲胜已经发表了。不过,事到如今,我们也不必去考究其中的原委,恐怕是多种因素凑合在一起的误会吧。
晓波,话说回来,我深知你在国内”精英群”中的影响力,这才是我三番五次动员军涛和胡平劝说你来领衔(国内部分)的原因。看来我忙网站,还是有一些疏漏,其实,我要是当时直接与你沟通,商议,恐怕效果反而会好一些。
最后,我还是希望你和你能影响的朋友们来参与,如果你(们)愿意,我们仍旧可以作出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回到原点,让你来领衔。当然,即使你不接受此议,此次误会也算过去。我已经告知所有知道此事的朋友决不得公开此事。
谢谢你的回复!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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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liu xia
发送至
Han Gao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11:00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高寒:好!
此事到此为止。我不明白,胡平和军涛为何不与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现在,我已经向我征集到的国内人士发出的致歉信,不好再次请求他们签名。
我觉得你们那封信也不错。如果没有这次人为的差错,大概会作的更好一点。你我之间,以后可以继续沟通,但我决不与袁红兵、郭国汀为伍。因为我太了解他们当年在国内的作为。
这是我个人的原则。
也请你谅解。
晓波
(此说明完)
高寒 2011年2月12日于纽约
附:营救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人道救援网站:http://chinaway.org/yjgg/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FUCK”这个词
@n30133: 相传,英国古时候,普通人Make Love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国王批。就是要领个木牌子,上面写道:“Fornication Under Consent of the King"国王批准的通奸!这个词缩写就成了今天的F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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